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

除法:立商-乘-減-比較

除法:
1.立商-乘-減-比較

2.兩位數除法: 除數的個位數大於5時,可將個位數當0, 在十位數加1。當個位的數字小於5時,可將個位數當0, 十位數不變,再估商。
估商以後, 除數x商=積, 比較這個積和被除數,
這個積不能大於被除數, 大於被除數則估商太大, 商減一,再與除數相乘得積與被除數再比較,若積<或=被除數,被除數減積餘數與除數比較,
餘數>除數, 則商太小, 商再加1, 反之,餘數<除數, 則將下一位值放下,估下一位置的商。

3.驗算時:(除數X商)+餘數=被除數
(圖片摘自均一教育平台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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